7月起 曲靖全城严查八类违法停车行为

焦点网友99001092438 2017-06-21 08: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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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17年7月1日起,从严查处以下八类违法停车行为。

“治堵、治乱”是提升人居环境行动的重点工作,也是公安交管部门的职责所在。为切实提升曲靖城乡人居环境,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强化常态化交通秩序整治,持续开展“九类车”限行、三轮车、电动车违法整治的同时,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17年7月1日起,从严查处以下八类违法停车行为:  一、公交车未按规定进站靠边停车上下乘客的;  二、出租车占用公交站台停车上下客的;  三、出租车在非候客点停车候客的;  四、出租车未靠道路右侧边缘线停车上下乘客的;  五、机动车在禁止停车区域内停车的;  六、机动车在允许停车区域逆向停车的;  七、在划有停车泊位的区域,未按车位停车的;  八、学校门口限时停车区域双排或多排停车的。  有上述八类违法停车行为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从重处罚。  请广大驾驶人朋友们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有序停车,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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