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区中心城区、曲靖经开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方案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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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关于推进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2025〕-92)要求,切实做好麒麟区中心城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秋季学期招生入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加快推进麒麟区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国家、省、市关于免试就近入学的总体要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城乡一体化,构建面向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规范招生行为,切实保障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维护好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公平性,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划片就近原则。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和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权属证,结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片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按片区就近或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近三年新增小区或住户,若所在片区学位已满,根据周边学校空缺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二)免试限额原则。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必须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进行招生,严禁各中小学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考核、考察等选拔学生,不得以学科竞赛、荣誉证书等作为招生入学的录取依据,严禁超班额招生。
(三)属地管理原则。各中小学要切实做好片区内招生入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地学校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强力保障随迁子女入学。
(四)依法依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要履行教育监管责任,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并完成规定的义务教育。
(五)公开透明原则。严格执行“九公开”要求,即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
三、工作安排
(一)招生时间
1.小学入学。小学招生继续应用曲靖通APP实行网上预登记,根据现场材料审核进行招生。(1)网上预登记时间为2025年8月6-9日,具体事宜以《麒麟区中心城区2025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网上预登记办法》为准,网上预登记期间各学校设立咨询点,接受群众咨询。(2)2025年8月10-11日对网上预登记材料进行汇总整理,根据预登记提交的资料,由学校联系家长于2025年8月12-14日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因特殊原因未进行网上预登记的,且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可以到居住地划定片区学校进行现场报名,待网上预登记符合条件的入学对象全部安排以后,居住地划定片区学校如有学位,可以就近安排,居住地划定片区学校如没有学位,区教育体育局将及时公布还有学位的学校,适龄儿童监护人持相关材料自行到还有空位的学校报名。现场材料审核期间,各学校要做好现场材料审核秩序维护工作。(3)片区内适龄儿童就学遗留问题由学校配合区教育体育局解决。
2.“小升初”。(1)麒麟区中心城区小学毕业生于2025年8月24日到原就读小学领取初中入学通知书并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注册。(2)随迁子女、在麒麟区中心城区有房产但没在麒麟区中心城区小学就读六年级的学生,于方案公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5日携带房屋权属证、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就学申请到区教育体育局教育科登记,2025年8月24日到区教育体育局羽毛球馆领取初中入学通知书。
(二)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新生:必须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在麒麟区中心城区有房产、有户籍或监护人有居住证。
2.初中一年级新生:在麒麟区中心城区小学毕业的适龄儿童、经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具备麒麟区中心城区入学资格的其他适龄儿童。
3.特殊儿童少年:适龄视力残疾、语言残疾儿童少年到曲靖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其他轻、中度智力残疾儿童少年到麒麟区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适合随班就读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在片区学校随班就读。
(三)招生办法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在麒麟区中心城区的房屋权属证(指不动产权证、房产证、经备案的购房合同等)和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的户籍,房产用途为住宅,依据“房”(是指学生本人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和“户”(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的户籍)的关联关系,分批次入学。
1.第一批次“有房有户”。麒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持有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在麒麟区中心城区的房屋权属证并实际居住的,以房屋权属证为依据登记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2)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权属证。
2.第二批次“有房无户”。非麒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持有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在麒麟区中心城区的房屋权属证并实际居住的,以房屋权属证为依据登记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2)适龄儿童少年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权属证。
3.第三批次“有户无房”。麒麟区中心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在麒麟区中心城区无房产,需根据空缺学位统筹安排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2)房产管理部门提供的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法定监护人有效期内的无房证明。(3)租住合同或协议。
4.第四批次“无户无房”。法定监护人在麒麟区中心城区务工、经商且持续居住半年以上,以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为依据,需根据空缺学位统筹安排入学,原则上安排到第四款第二条指定的学校就读。需提供以下材料:(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2)房产管理部门提供的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法定监护人有效期内的无房证明;(3)非麒麟区户籍的提供居住证及其发放回执;麒麟区户籍但非麒麟区中心城区户籍的提供监护人工作证明或营业执照。
(四)招生片区
1.小学片区
市一小:寥廓南路(北起南宁西路—南至文昌街)、麒麟南路(北起文昌街—南至潇湘路)以东,麒麟南路(北起南宁西路—南至建设路)、建设路以西,南宁西路(西起寥廓南路—东至麒麟南路)以南,文昌街(西起寥廓南路—东至麒麟南路)、潇湘路(西起麒麟南路—东至建设路)以北。
市二小(含龙潭校区、古城校区):梅苑巷以东,交通路(北起教场路—南至麒麟西路)、前北路以西,教场路(西起梅苑巷—东至交通路)以南,麒麟西路(西起前北路—东至交通路)、南宁西路(西起梅苑巷—东至前北路)以北。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该片区内,以麒麟西路为界,分别报名到校本部、古城校区就读。
北关小学:前北路、麒麟南路(北起南宁西路—南至建设路)以东,南宁北路(北起麒麟东路—南至南宁西路)—南宁南路(北起南宁西路—南至珍珠街)以西,麒麟西路(西起前北路—东至麒麟南路)—麒麟东路(西起麒麟南路—东至南宁北路)以南,建设路(西起麒麟南路—东至珍珠街)—珍珠街(西起建设路—东至南宁南路)以北。
麒麟小学(含保渡小学):南宁北路(北起麒麟东路—南至南宁东路)—南宁南路(北起南宁东路—南至珍珠街)、春雨路(北起珍珠街—南至文昌街)以东,珠江源大道(北起麒麟东路—南至文昌街)以西,麒麟东路(西起南宁北路—东至珠江源大道)以南,珍珠街(西起南宁南路—东至春雨路)、文昌街(西起春雨路—东至珠江源大道)以北。
四中附小:麒麟北路(北起幸福巷—南至麒麟东路)、南宁北路(北起官坡寺街—南至幸福巷)、珠江源大道(北起珠街路—南至官坡寺街)以东,沪昆高速(北起珠街路—南至麒麟东路)以西,幸福巷、官坡寺街(西起南宁北路—东至珠江源大道)、珠街路(西起珠江源大道—东至沪昆高速)以南,麒麟东路以北。
新生小学:麒麟北路(北起白石江—南至幸福巷)以东,南宁北路(北起官坡寺街—南至幸福巷)、紫云北路(北起白石江—南至珠街路)、珠江源大道(北起珠街路—南至官坡寺街)以西,白石江(西起麒麟北路—东至紫云北路)、珠街路(西起紫云北路—东至珠江源大道)以南,幸福巷、官坡寺街(西起南宁北路—东至珠江源大道)以北。
滨江小学:贵昆铁路(北起瑞和东路—南至三江大道)、永安路(北起三江大道—南至教场路)、交通路(北起三江大道—南至麒麟花园)以东,麒麟北路(北起瑞和东路—南至麒麟花园)以西,瑞和东路(西起贵昆铁路—东至麒麟北路)以南,三江大道(西起贵昆铁路—东至永安路)、教场路(西起永安路—东至交通路)以北。
育红小学:麒麟北路(北起丰登路—南至建宁西路)以东,丰登路(北起麒麟北路—南至建宁西路)以西,建宁西路(西起麒麟北路—东至丰登路)以北。
北岸小学:紫云北路(北起白石江—南至珠街路)以东,沪昆高速(北起建宁东路—南至珠街路)、麒麟北路(北起翠峰北路—南至建宁西路)以西至经开区交界处,翠峰北路(西起贵昆铁路—东至麒麟北路)、建宁西路(西起麒麟北路—东至紫云北路)—建宁东路以南,瑞和东路(西起贵昆铁路—东至麒麟北路)、白石江(西起麒麟北路—东至紫云北路)、珠街路(西起紫云北路—东至沪昆高速)以北。
东关小学:麒麟南路(北起潇湘路—南至沪昆高速)、建设路以东,白石江(北起文昌街—南至沪昆高速)、春雨路(北起珍珠街—南至文昌街)以西,珍珠街(西起建设路—东至春雨路)、潇湘路(西起麒麟南路—东至建设路)、文昌街(西起春雨路—东至珠江源大道)以南,沪昆高速(西起麒麟南路—东至珠江源大道)以北。
西关小学:贵昆铁路(北起三江大道—南至胜峰东路)以东,永安路(北起三江大道—南至教场路)—梅苑巷、翠峰东路(北起南宁西路—南至圆通路)以西至寥廓山山脚,三江大道(西起贵昆铁路—东至永安路)以南,南宁西路(西起翠峰东路—东至梅苑巷)、圆通路以北。
城关小学:翠峰东路(北起南宁西路—南至圆通路)以东,麒麟南路(北起文昌街—南至沿江南路)、寥廓南路(北起南宁西路—南至文昌街)以西,圆通路、南宁西路(西起翠峰东路—东至寥廓南路)、文昌街(西起寥廓南路—东至麒麟南路)以南,沿江南路(西起上龙苑—东至麒麟南路)以北。
南苑小学:麒麟南路(北起沿江南路—南至沪昆高速)、玉带路(北起沪昆高速—南至文笔路)以西,沿江南路(西起上龙苑—东至麒麟南路)以南,沪昆高速(西起玉带路—东至麒麟南路)以北。
阳光小学:玉带路(北起沪昆高速—南至文笔路)、英才路(北起文笔路—南至水寨路)以东,麒麟南路(北起沪昆高速—南至水寨路)以西,沪昆高速(西起玉带路—东至麒麟南路)以南,水寨路(西起英才路—东至麒麟南路)以北。
市二小金麟学校:英才路(北起文笔路—南至水寨路)、曲陆高速公路(北起水寨路—南至南部新城南边道路)、寥廓南路(北起南部新城南边道路—南至敬贤路)以西,龙境云庄和桂圆小区南边与金麟湾北部之间道路、水寨路(西起英才路—东至麒麟南路)以南,敬贤路、南部新城南边道路(西起寥廓南路—东至曲陆高速公路)以北。
阳光小学金江校区:紫云南路(北起文笔路—南至益宁街道办事处南边道路)以东,文笔路(西起紫云南路—东至珠江源大道)、麒麟湖以南,益宁街道办事处南边道路(西起紫云南路—东至益宁街道办事处)以北。
益宁街道中心学校(包括水寨小学、花柯小学、牛街小学、湖畔小学):麒麟南路(北起沪昆高速—南至水寨路)—曲陆高速(北起水寨路—南至曲靖建材城南边道路)以东,紫云南路(北起文笔路—南至曲靖建材城南边道路)以西,沪昆高速(西起麒麟南路—东至潇湘河)、潇湘河(西起沪昆高速—东至区职校)以南与雷家庄社区交界处,曲靖建材城南边道路、文笔路(西起紫云南路—东至珠江源大道)、麒麟湖以北。
雷家庄小学:寥廓南路(北起南部新城南边道路—南至敬贤路)、曲陆高速公路(北起曲靖建材城南边道路—南至南部新城南边道路)以东,紫云南路(北起曲靖建材城南边道路—南至益宁街道办事处南边道路)以西,南部新城南边道路(西起寥廓南路—东至曲陆高速公路)、曲靖建材城南边道路、益宁街道南边道路(西起紫云南路—东至益宁街道办事处)以南。
南宁小学:珠江源大道(北起麒麟东路—南至沪昆高速)、沪昆高速(北起珠江源大道—南至潇湘河)以东至沿江街道交界处,麒麟东路西起珠江源大道向东至沿江街道以南,潇湘河西起珠江源大道向东至沿江街道交界处以北。
文华街道中心学校(包括丰登小学、代河小学):丰登路(北起永丰路—南至建宁东路)、珠江源大道(北起翠峰北路—南至永丰路)以东至珠街街道交界处,永丰路、翠峰北路(西起珠江源大道—东至沪昆高速)以南,建宁东路以北。
北关小学太和校区:麒麟北路(北起翠峰北路—南至丰登路)—丰登路(北起麒麟北路—南至永丰路)以东,珠江源大道(北起海源路—南至永丰路)以西,翠峰北路(西起贵昆铁路—东至麒麟北路)、永丰路(西起丰登路—东至珠江源大道)以北至沾益区交界处。
2.初中片区
区四中教育集团三中校区:麒麟北路(北起翠峰北路—南至白石江)、南宁北路(北起白石江—南至三江大道)以东至珠街街道交界处,紫云北路(北起珠街路—南至三江大道)以西,翠峰北路(西起贵昆铁路—东至麒麟北路)、白石江(西起麒麟北路—东至南宁北路)、三江大道(西起南宁北路—东至紫云北路)、珠街路(西起紫云北路—东至沪昆高速)以北至沾益区交界处。
区四中:寥廓北路(北起瑞和东路—南至麒麟西路)以东,麒麟北路(北起翠峰北路—南至白石江)、南宁北路(北起白石江—南至麒麟东路)以西,翠峰北路(西起贵昆铁路—东至麒麟北路)、白石江(西起麒麟北路—东至南宁北路)以南,瑞和东路(西起贵昆铁路—东至寥廓北路)、麒麟西路(西起寥廓北路—东至麒麟北路)—麒麟东路(西起麒麟北路—东至南宁北路)以北。
区五中:麒麟南路(北起建设路—南至文昌街)、寥廓南路(北起沪昆高速—南至靖宁西路)以东,翠峰东路(北起和平路—南至文昌街)、玉带路(北起沪昆高速—南至文笔路)以西,机三厂生产道路—和平路、文昌街(西起翠峰东路—东至麒麟南路)、建设路(西起麒麟南路—东至珍珠街)—珍珠街(西起建设路—东至沪昆高速)、南宁东路(西起沪昆高速—东至黄家庄)以南,沪昆高速(西起玉带路—东至寥廓南路)、靖宁西路(西起寥廓南路—东至珠江源大道)、潇湘河(西起珠江源大道向东至沿江街道交界处)以北。
区六中:贵昆铁路(北起瑞和东路—南至翠峰东路)、前北路(北起文化路—南至南宁西路)、麒麟南路(北起南宁西路—南至建设路)以东,南宁北路(北起麒麟东路—南至南宁西路)—南宁南路(北起南宁西路—南至珍珠街)、寥廓北路(北起瑞和东路—南至麒麟西路)、翠峰东路(北起文化路—南至和平路)以西,瑞和东路(西起贵昆铁路—东至寥廓北路)、麒麟西路(西起寥廓北路—东至麒麟南路)—麒麟东路(西起麒麟南路—东至南宁北路)以南,机三厂生产道路—和平路、文化路(西起翠峰东路—东至前北路)、南宁西路(西起前北路—东至麒麟南路)、建设路(西起麒麟南路—东至珍珠街)—珍珠街(西起建设路—东至南宁南路)以北。
区七中:翠峰东路(北起文化路—南至文昌街)以东,前北路(北起文化路—南至南宁西路)、麒麟南路(北起南宁西路—南至文昌街)以西,文化路(西起翠峰东路—东至前北路)、南宁西路(西起前北路—东至麒麟南路)以南,文昌街(西起翠峰东路—东至麒麟南路)以北。
区七中金麟学校:玉带路(北起沪昆高速—南至文笔路)以东,寥廓南路(北起沪昆高速—南至靖宁西路)、麒麟南路(北起靖宁西路—南至水寨路)—曲陆高速(北起水寨路—南至南部新城南边道路)、寥廓南路(北起南部新城南边道路—南至敬贤路)以西,沪昆高速(西起玉带路—东至寥廓南路)、靖宁西路(西起寥廓南路—东至麒麟南路)以南,敬贤路、南部新城南边道路以北。
区十中(含区十中靖宁校区):麒麟南路(北起靖宁西路—南至水寨路)—曲陆高速(北起水寨路—南至曲靖建材城南边道路)、珠江源大道(北起潇湘河—南至靖宁西路)以东,靖宁西路(西起麒麟南路—东至珠江源大道)、潇湘河(西起珠江源大道—东至区职校)以南,曲靖建材城南边道路、益宁街道南边道路(西起紫云南路—东至益宁街道办事处)以北。
区十一中:南宁北路(北起三江大道—南至南宁东路)—南宁南路(北起南宁东路—南至珍珠街)、紫云北路(北起珠街路—南至三江大道)以东,沪昆高速(北起珠街路—南至珍珠街)以西,三江大道(西起南宁北路—东至紫云北路)、珠街路(西起紫云北路—东至沪昆高速)以南,珍珠街(西起南宁南路—东至沪昆高速)以北。
四、保障受教育权利
(一)保障特殊群体儿童少年入学。加强流动儿童少年入学保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入学工作台账,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确保按招生办法应入尽入。适龄儿童因身体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应在入学当年9月前,向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延缓入学申请,常态化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二)保障随迁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即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落实随迁子女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为主安排随迁人员子女就学,可根据随迁人员及其子女意愿选择到珠街中学、沿江中学、三宝一中、三宝三中、区四中教育集团潇湘校区、北岸小学、北关小学太和校区、南宁小学、桂花小学、代河小学、长河小学、雷家庄小学、红庙小学、余家圩小学、余家屯小学、庄家圩小学就读,也可根据随迁人员及其子女意愿选择在民办学校就读。
(三)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依据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情况,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落实好“一人一案”,通过随班就读、特殊学校就读和送教上门的方式,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四)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及其他入学优待对象,按照国家、省、市明确的有关教育优待政策依法依规落实好优待。对于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子女,按《曲靖市高层次人才入学办理流程》办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管理。区教育体育局负责统筹组织区域内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各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组负责片区招生工作。各学校于2025年8月5日前将本招生方案、各自学校的划片界线在学校门口醒目位置进行公示,于2025年9月1日前在校内公示招生结果,接受上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新学期正常开学上课。
(二)严禁违规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严格落实“十个严禁”: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不得对学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进行排名,不得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三)强化监督问责。严格执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监督和管理,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对招生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由市、区相关部门依法依纪严肃查处,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招生入学咨询电话0874-3311759,监督电话0874-3335206,信访接待地点在区教育体育局一楼政策法规科。
本方案适用于曲靖市麒麟区中心城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非麒麟区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参照本方案执行,由属地镇街道中心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严格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进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关于推进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行为,统筹优化区域内义务教育招生资源,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确保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秋季学期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公正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切实保障广大适龄儿童平等接受教育权利。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规范招生入学程序,强化招生过程监督,构建一视同仁、公平发展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制度。
二、基本原则
(一)就近或相对就近原则。按照适龄儿童的户籍、本人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权属证,结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现状,按片区就近或相对就近安排入学。暂住人员子女根据经开区公办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近三年新增小区和住户,若所在片区学位已满,根据区域内公办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二)免试入学原则。严禁各中小学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考核、考察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或依据,严禁超班额招生。
(三)主体责任原则。各中小学要压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片区内招生入学工作,保障片区内适龄儿童在固定住所所在地学校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积极为随迁子女提供良好的义务教育入学条件。
(四)依法依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要履行教育监管责任,依法保证适龄儿童按时入学并完成规定的义务教育。
(五)公开透明原则。严格执行“六公开”要求,即公开招生时间、招生对象、招生条件、招生范围、招生过程和招生结果。
三、招生安排
(一)招生时间
1.小学一年级:2025年8月6日至9日通过“曲靖通”APP进行预报名,8月12日至14日根据学校通知要求进行现场确认。
2.初中一年级:在区域外就读小学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于2025年8月9日至11日到曲靖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进行预报名登记,2025年8月24日到预报名点领取通知书。在经开区区域内就读的小学毕业生,于2025年8月24日到原毕业学校领取通知书。
3.招生咨询电话:0874-3413188、3413198。
(二)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新生: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本地户籍、常住或持有半年以上经开区居住证的适龄儿童。
2.初中一年级新生:具有本地户籍、常住或持有半年以上经开区居住证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3.特殊儿童:适龄盲聋儿童到曲靖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其他轻、中度智障儿童到麒麟区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适合随班就读的轻度残障儿童在片区学校就读。
(三)招生办法
1.根据适龄儿童或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本区域内户籍和房屋产权证(指不动产权证、房产证、购房合同备案证等)及实际入住情况,按以下顺序分类登记入学。超过学校学位数的学生,根据以下类别及房产交付时间及购房时间依次统筹调剂安排入学。
(1)有房有户。具有经开区户籍,适龄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房屋产权证并实际居住的,以房屋产权证为依据登记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适龄儿童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如果户口册户主不是孩子父母的家庭需另提供孩子出生证)、适龄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
(2)有房无户。适龄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在经开区有房产并实际居住,以房屋产权证为依据登记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适龄儿童本人和父母户口簿(如果户主不是孩子父母的家庭需另提供孩子出生证)、房屋产权证。
(3)有户无房。适龄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有经开区户籍但无房产,根据空缺学位统筹安排入学。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适龄儿童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如果户主不是孩子父母的家庭需另提供孩子出生证)、房产管理部门提供的适龄儿童本人和法定监护人有效期内的无房证明、租房合同或协议。
(4)无户无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经开区务工经商且持续居住半年以上,以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为依据,根据区域内空缺学位统筹安排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适龄儿童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如果户主不是孩子父母的家庭需另提供孩子出生证)、租房合同或协议、工作证明或营业执照。
2.片区内适龄儿童应招尽招。有房有户为第一批次,有房无户为第二批次,有户无房、无户无房根据片区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调剂安排。
3.区域内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优待政策就近就便优先安排入学。
(四)招生片区
1.小学片区
经开区朝阳小学:学府路延长线至学府路与瑞和西路交叉路口以东;学府路与瑞和西路交叉路口至瑞和西路与学海路交叉路口以南;瑞和西路与学海路交叉路口至学海路与三江大道交叉路口以东;学海路与三江大道交叉路口至三江大道与翠峰北路交叉路口以北;三江大道与翠峰北路交叉路口至翠峰北路与翠峰西路交叉路口以东;翠峰北路与翠峰西路交叉路口至翠峰西路与贵昆铁路交叉路口以北。
曲靖师范学院附属小学:翠峰西路与贵昆铁路交叉路口至翠峰西路与翠峰北路交叉路口以南;翠峰西路与翠峰北路交叉路口至翠峰北路与三江大道交叉路口以西;翠峰北路与三江大道交叉路口至三江大道与学府路交叉路口以南;三江大道与学府路交叉路口至学府路延长线与贵昆铁路交叉口以东。
经开区胜峰学校:学府路延长线与贵昆铁路交叉口至学府路与三江大道交叉路口以西;学府路与三江大道交叉路口至三江大道与宁州路交叉路口以南;三江大道与宁州路交叉路口至宁州路与迎霞路交叉路口以东;宁州路与迎霞路交叉路口至迎霞路与三元路交叉路口以南;迎霞路与三元路交叉路口至三元路延长线与贵昆铁路交叉口以东。
西城街道示范小学:三元路延长线与贵昆铁路交叉口至三元路与迎霞路交叉路口以西;三元路与迎霞路交叉路口至迎霞路与宁州路交叉路口以北;迎霞路与宁州路交叉路口至宁州路与三江大道交叉路口以西;宁州路与三江大道交叉路口至三江大道与学海路交叉路口以北;三江大道与学海路交叉路口至学海路与瑞和西路交叉路口以西;学海路与瑞和西路交叉路口至瑞和西路延长线以南(除高家屯、王三屯安置小区外)。
曲靖市一小翠峰学校(经开区翠峰小学):学府路延长线至学府路与瑞和西路交叉路口以西;学府路与瑞和西路交叉路口至瑞和西路延长线以北;以及瑞和西路以南的高家屯和王三屯各安置小区。
晏官屯小学、大海哨小学:按照社区行政区划招收学生。
2.初中片区
曲靖一中卓立学校:翠峰北路与瑞和西路交叉路口至翠峰南路与迎霞路交叉路口以东;翠峰南路与迎霞路交叉路口至迎霞路与学府路交叉路口以南;迎霞路与学府路交叉路口至学府路延长线与贵昆铁路交叉口以东;学府路延长线与贵昆铁路交叉口至贵昆铁路与三江大道交叉口以北。
曲靖市二中附属初级中学(经开区第二中学):贵昆铁路与三元路交叉路口至三元路与迎霞路交叉路口以西;三元路与迎霞路交叉路口至迎霞路与翠峰南路交叉路口以北;迎霞路与翠峰南路交叉路口至翠峰北路与三江大道交叉口以西;翠峰北路与三江大道交叉口至三江大道与宁州路交叉口以南;三江大道与宁州路交叉口至宁州路与瑞和西路交叉口以西;宁州路与瑞和西路交叉口至瑞和西路与翠峰北路交叉口以北。
经开区胜峰学校:贵昆铁路与学府路交叉路口至学府路与迎霞路交叉路口以西;学府路与迎霞路交叉路口至迎霞路与三元路交叉路口以南;迎霞路与三元路交叉路口至三元路与贵昆铁路交叉口以东。
曲靖市第二中学(初中部):翠峰北路与瑞和西路交叉路口至翠峰北路与三江大道交叉路口以西;翠峰北路与三江大道交叉路口至三江大道与宁州路交叉路口以北;三江大道与宁州路交叉路口至宁州路与瑞和西路交叉路口以东;宁州路与瑞和西路交叉路口至瑞和西路与翠峰北路交叉口以南。
四、保障权益
(一)保障适龄儿童入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聚焦适龄、精准核查”的原则,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确保“一个不少”。
(二)保障随迁人员子女入学。全面建立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为主安排随迁人员子女就学,统筹安排入学。
(三)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各校要认真落实残疾儿童入学“零拒绝、全覆盖”要求,保障残疾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管理。由经开区综合保障局统筹组织区域内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各学校招生结果于8月31日在本校内张榜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新学期正常开学上课。
(二)严禁违规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严格落实“十个严禁”:严禁超范围招生,学校严格在片区划定范围内根据学位情况按类别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违规跨区域招收学生,不得为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三)强化监督问责。严格执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监督和管理,广泛接受社会和家长监督。对招生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由相关部门依法依纪严肃查处,确保招生工作平稳规范有序推进。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障局
2025年7月30日
来源:麒麟区教育体育局、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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