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预售资金监管迎全国统一规定,或缓解房企资金流状况

搜狐焦点曲靖站 2022-02-11 09: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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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新文件明确预售资金监管额度由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根据项目合同、工程造价等核定,以确保项目竣工所需资金,达到监管额度之后的剩余资金则可以由房企提取使用。

 2月10日,据权威媒体报道消息,从业内人士处获悉,近日相关部门下发了关于城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相关意见。

据了解,该文件与1994年发布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较大不同之处在于明确对预售资金的规定进行了全国统一,进而有利于规范预售资金的使用,夯实地方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较新文件明确预售资金监管额度由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根据项目合同、工程造价等核定,以确保项目竣工所需资金,达到监管额度之后的剩余资金则可以由房企提取使用。

另外,针对部分地方政府对于预售资金存在过度监管的问题,上述文件将对这些行为进行矫正,有利于帮助一些资金面临困难的房企缓解资金流状况。

据了解,较新文件明确,项目预售款包括定金、首付款、购房款等,均需全部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确保专款专用于项目建设、施工款等相关支出。而对于预售款的拨付进度,文件明确要根据工程建设进度来进行,具体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确定。同时,新文件要求加强信息共享,商业银行按照三方监管协议加强账户监测,定期和住建部门做好对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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