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构建大数据产业生态

昆明信息港 2017-07-07 08: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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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0年,重点行业和领域数据开放目录种类达到200个数据集以上,资源实时采集率达到60%以上。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昝娟娟 云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重点行业和领域大数据开放开发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提出,构建完善云南省大数据产业生态,到2020年,重点行业和领域数据开放目录种类达到200个数据集以上,资源实时采集率达到60%以上。

重点培育12个重点行业8个领域

《意见》提出,率先开放一批云南省重点行业和领域大数据,推动数据资源的整合与开发利用,探索云南省大数据开放发展新模式。

率先开放的旅游、林业、科技、教育、医疗卫生、交通物流、公共安全、文化、质量监督、食品药品安全、城乡管理与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12个重点行业和人口、法人、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宏观经济、信用基础数据库及农业、工业、服务业等8个重点领域大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开放开发和产业培育。

力争到2018年,重点培育20个以上行业领域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和骨干企业,大数据开发利用工作初见成效;行业领域大数据规则、标准、规范、安全和制度等体系基本健全,部分大数据平台成为支撑全国乃至辐射南亚东南亚的服务平台。

到2020年,重点行业和领域大数据开放程度处于全国先进水平。经济社会领域大数据创新应用水平和能力显著提高,行业领域信息化运用水平大幅提升;全省大数据产业生态基本建立;大数据开放管理的各类规章制度健全完善,市场培育和秩序建设相对完善;重点行业和领域数据开放目录种类达到200个数据集以上,资源实时采集率达到60%以上。

构建完善云南省大数据产业生态

《意见》指出,要积极探索行业领域大数据开放开发模式,重点行业和领域大数据面向全社会开放。着力打造支撑全国乃至区域的行业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培育一批云南省大数据核心骨干企业。

引进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技术创新能力的大数据研发企业和机构,增强云南省大数据技术创新和应用创新能力。支持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数据融合和协同创新。鼓励重点培育的行业大数据平台公司,以支撑平台、数据和资本为牵引,创新商业模式、合作模式和服务模式,吸引带动行业大数据上下游产业企业集聚发展,打造产业集群、培育产业生态圈。大力培育数据采集、生产、加工、研发和服务企业,支持传统信息系统集成和服务企业转型发展,规范政务及行业数据外包服务业务,加强对承接政务和行业数据解密、脱敏的企业及从业人员管理。

从数据采集、数据生产、数据汇集、数据加工、产品研发、交换交易、融合应用、支撑服务体系、新业态构建等多个层面,构建完善的云南省大数据产业生态。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