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起昆明拒绝新共享单车品牌进入

搜狐焦点曲靖站 2018-07-21 09: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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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数字显示,截至7月1日,昆明市共有摩拜、ofo、哈罗、青桔四家共享单车运营企业,报备投放了约25万辆共享单车(实际投放量35万左右),注册用户约400万左右,共享单车在昆明市使用率较高,年平均骑行天数在300天以上,单车日均使用次数可达3.5次。

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孙潇)7月20日,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就正式发布《昆明市共享单车运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及《昆明市共享单车运营服务管理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举办了新闻通报会。《细则》、《办法》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同时,自8月1日起,昆明市将不再接受任何新的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在我市投放共享单车的申请。

昆明市共享单车总量或已超35万辆

共享单车去年8月在昆明投放以来,因其方便、快捷、廉价的特性迅速成为最热门的短距离代步工具,在解决市民“最后一公里”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市城管执法局统计数字显示,截至7月1日,我市共有摩拜、ofo、哈罗、青桔四家共享单车运营企业,报备投放了约25万辆共享单车(实际投放量35万左右),注册用户约400万左右,共享单车在昆明市使用率较高,年平均骑行天数在300天以上,单车日均使用次数可达3.5次。

但为抢占市场份额,运营企业可能已在我市投放了35万多辆共享单车。迅猛生长的共享单车在方便市民出行的同时,也出现了车辆乱停乱放、占道阻碍通行、热点区域车辆调度慢、车辆维修不及时等问题,给城市交通秩序、市容环境等带来影响。

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要求,市城管执法局以“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的原则,提出了“准入有条件、运行有规范”的管理举措,从严规范共享单车的投、管、服,相较其他省会城市,昆明市共享单车管理情况总体较好。去年以来,昆明市已拒绝了包括共享助力单车、共享电动车等4家企业入驻昆明市。

30分钟内清理完堆压车辆

“这次《细则》,我们突出了一个‘细’字,比如,对什么人能骑,什么人不能骑,什么地方能停,什么地方不能停,使用过程中什么行为可以做,什么行为不能做等进行了细化;明确不满12岁未成年人就不能使用,还有家长、成年人不能用APP注册、开车给未年人子女使用共享单车。”该负责人介绍,对运营企业提出的要求更具体,比如要按配额投放车辆,旧车淘汰、新车增投等必须严格报备;运维人员、调度车辆等必须要按投放车辆的比例进行配备;

值得注意的是,相比征求意见稿,此次正式发布的《细则》中规定,依据昆明市人口、气候、道路资源、骑行环境、公共交通运力等各方面因素,昆明市确定共享单车投放总量为25万至30万辆之间。自2018年8月1日起,不再接受任何新的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在昆明市投放共享单车的申请。

对于很多市民反映的企业调度不及时,车辆集中堆压的问题,《细则》中也进行了明确细化,一是要求企业在接到相关处理信息时,必须在30分钟内清理完毕,对于清理不了的,因运营企业维护管理不到位,导致车辆乱停乱放、损坏、大面积堆压影响市容环境的,各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可代为集中转运,并及时通知相关企业限期领回。限期内,运营企业不领回的,由市、区监管部门向社会公告,公告后60个工作日内仍不领回的,按无主车辆作报废处置,相关损失、代为转运费用、车辆停放费等由企业承担。

排名末位企业封存5%的车辆

为了真正使《细则》落实到位,此次市城管执法局还配套制订了严格的《办法》和《评分标准》。考核内容包括运营管理、人员管理、车辆管理、服务管理、社会评价5方面,考核工作将由市城管局聘请第三方考核机构来实施,以确保考核公平、公正。其中,考核情况按市级占70%,区级占30%实施综合打分,考核结果按月报送,每月考核2次。

对于考核结果的运用,《办法》设定了处罚、奖励两项。在处罚方面规定:当月考核综合得分排名末位的运营企业,由市级监管部门组织约谈,并在监管部门监督下,7个工作日内封存该运营企业配额车辆总数的5%;在下月的考核中,未排名末位的,可将封存车辆重新投入市场运营;连续2个月排名末位的运营企业,由市级监管部门下发整改通知,运营企业上报整改方案,并在监管部门监督下,核减该运营企业配额车辆总数的10%。核减车辆需在15个工作日内封存并运离昆明,不得再投放;直至该企业所投放车辆配额被核减完,退出昆明市场。(两个月一个周期)

在奖励方面,《办法》规定:连续2个月排名第1名的运营企业,在不突破全市共享单车总额的基础上,增加该运营企业配额车辆总数的5%;连续3个月排名第1的,增加该运营企业配额车辆总数的10%。

(昆明信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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