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5项政策红利促商务发展 较大“红包”80万

昆明信息港 2017-05-04 16: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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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零售、餐饮企业扶持奖励3—9万元,外贸企业较高奖励80万元……这是昨日昆明市商务与投资促进局(下称,市商务局)对外发布的“关于昆明市稳增长26条中涉及商务方面措施的解读”内容之一。

昆明信息港·昆明日报 记者廖兴阳 批发、零售、餐饮企业扶持奖励3—9万元,外贸企业较高奖励80万元……这是昨日昆明市商务与投资促进局(下称,市商务局)对外发布的“关于昆明市稳增长26条中涉及商务方面措施的解读”内容之一。该解读包括五项扶持,以及相对应的奖励“红包”。

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6条措施的意见》,市商务局将涉及该局职能工作的措施进行了细化分解,其主要有鼓励商贸企业做大做强、支持电子商务发展、促进外贸进出口增长和降低跨境物流成本四个方面,五项具体措施。

在扩大社会消费方面,将扶持奖励批发、零售、餐饮企业。对符合条件的批零餐企业限额以上企业分7个档次,同比分别增长10%至16%以上的,每户分别给予9万元至3万元的奖励。需要强调的是,今年增加了对培育成为限额以上的批零餐企业的企业经营班子,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的措施。

同时,今年开始对企业总部管理、会议服务、其他企业管理服务、家政服务、洗染服务、洗浴服务、理发及美容服务、汽车维修服务、日用电器修理服务9类服务业,进行扶持奖励,扩大服务消费。

在推动消费结构升级方面,将扶持奖补电子商务企业。即对电子商务平台类、应用类、服务类企业进行奖补。同时,学习杭州经验,拓宽进出口渠道,创新外贸发展模式,增加了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的奖励。

在促进外贸回稳向好方面,将扶持奖励外贸企业,支持服务外包企业承接业务,对新设立(2017年1月1日以后设立)的以服务外包业务为主业(服务外包业务营业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50%以上)的企业,设立后一年内承接服务外包合同执行金额达到100万元(含)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至50万元。对以服务外包业务为主业的企业,承接服务外包业务合同执行金额200万元以上的,比上年度增量每增加50万元,给予奖励3万元,较高奖励不超过80万元。

为融入“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打造跨境物流通道,助力区域性国际物流枢纽建设,该局积极扶持中欧班列跨境物流发展,并制定了《中欧班列(昆蓉欧)资金补贴方案》。即对在昆明成立独立核算、在昆明纳税、在昆明办理进出口报关业务企业,对中欧班列(昆蓉欧)昆明—成都段进口和出口的货物,每个40英尺集装箱补贴8000元,每个20英尺集装箱补贴7000元,以推动昆明外贸进出口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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