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个人信用出台 对离婚后买房有多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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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新版个人征信报告将上线,“上午离婚下午买房将成为过去。”
【假离婚】成过去式
在旧版征信报告中,如夫妻双方共同还款,男方主贷,那么女方征信报告中不体现负债;新版个人征信中,夫妻双方征信报告中均会体现。夫妻双方已经购房的,即便离婚,非主贷人再次买房也仍将被认定有房贷,将无法享受首套房的低首付、低利率的优惠政策。
(图片来源于:人民日报官微)
同时,不论任何一个人,在日常生活中只要“一处失信”,还会“处处受限”。夫妻双方只要一方失信,就要影响另一方。
【真离婚】困难重重
新征信通过严打假结婚假离婚,遏制投机炒房行为,对整个楼市的稳定健康起到积极作用。
根据新婚姻法,如果是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父母明确表示赠予,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予,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在过去,另一方可以利用无产权无贷款,假离婚享受优惠首套房政策。
正因为过去不少人钻空子,导致真离婚,因为配偶有贷款记录,离婚后不仅没有房产,自己买房的时候还得算二套房,必须负担五到七成首付。
那么基本上除非一夜暴富,否则将面临既无房产也买不起房的尴尬困境!!!
(各地针对离婚限购政策)
随着新版婚姻法和新版征信的出台,婚前婚后的财产和债务都有明确的区分,现在结婚已经不像以前那样是重大资产重组了。这让人联想到了之前饱受诟病的婚姻法“24条”。旧版婚姻法“24条”因其不合理性导致不少错案。
原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之前曾有丈夫在外包养小三、赌博等,妻子因无法举证,还要替夫还债的案件存在。
对此,2018年,较高法出台另一个司法解释简称“共债共担”:“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新征信网友看法
没有产权,却有负债
离婚后买房压力更大
论婚前首套房的重要性
离婚房产纠纷解读
1.离婚后人财两空,没有产权却有负债?
答:如果是婚前一人出资购买,该房屋认定为个人财产,但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不动产的贷款及期间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尚未偿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如果是婚内双方出资买房,只落户于一方名下,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如落户于未成年子女名下一般视为未成年子女财产,由抚养方暂时管理。
2.离婚后买不起房,要被“扫地出门”?
答:离婚后新版征信限制了首套房买房的优惠,但《婚姻法》第42条的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所以并不会出现住房困难一方无房可住的情况。
3.离婚后的夫妻贷款怎么办?
答:一般夫妻离婚后双方房产分割将会变更主贷人,但是如果贷款周期长,还款额度高,个人工资收入不足贷款金额,银行会不同意变更主贷人或减少共同贷款人。
曲靖征信查询方式
征信中心查询:中国人民银行曲靖中心支行征信查询中心
网上查询:登陆中国人民银行网上个人征信查询系统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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