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将在滇中新区等地推广“四个一”审批制度

焦点网友99001092438 2017-10-24 09: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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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政府印发《云南省进一步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实施方案》。

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李丹丹)日前,省政府印发《云南省进一步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实施方案》(下称《方案》)。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启动以来,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形成了非常多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按照该《方案》,我省将在投资管理领域、贸易便利化领域、金融创新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四个方面,通过采取24条措施,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其中,《方案》明确,在滇中新区等地推广“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四个一’”。

投资管理领域

滇中新区等地试行“四个一”审批制度

在投资管理领域,根据《方案》,我省在滇中新区、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以及其他高级园区和省级园区探索试行“四个一”审批制度,推行投资项目集中审批,将投资建设项目从招商对接到竣工验收涉及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整合为规划选址与用地、项目评审与核准备案、设计审查与施工许可、统一竣工验收等4个阶段,采取“一表申请、一口受理、并联审查、一章审批”的综合审批方式。该项措施将在2018年6月20日前完成。

此外,在今年11月20日前,推广实施“企业设立‘单一窗口’”。即在全省各地现有政务服务中心基础上,实施工商、质监、税务、商务等部门电子信息数据共享和实时推送。通过“一表申报、一口受理、并联办事”,建立企业设立一口受理、综合审批和高效运作模式的“单一窗口”。

同时,还将实施“证照分离”,以解决“先照后证”后市场主体办证难的问题;实施“企业专属网页”政务服务新模式,为每户企业提供一个独有的可配置可定义专属网页,专门为法人用户提供在线办事及服务平台;推广实施“市场主体名称登记便利化改革”。

贸易便利化领域

推广实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按照《方案》,在贸易便利化领域,将推广实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跨境电商监管新模式”“出口退(免)税无纸化”“先进区、后报关”“智能化卡口验放”“区内企业货物流转自行运输”“关检‘一站式’查验平台+监管互认”工作模式、“海事集约登轮检查制度”等8项举措。

其中,今年11月20日前,将依托电子口岸公共平台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进单一窗口免费申报机制。探索整合商务、税务、外管、报关、报检等事项,实现国际贸易一个平台界面、一个运营主体、一套数据集合、一次录入传输等“四个一”服务,减少企业贸易成本、提高贸易效率、促进贸易便利。

此外,还将对跨境电商企业及商品实行事前评估、入区备案、第三方检测、事后追溯等闭环监督管理。推广实施“智能化卡口验放”。具体而言,海关依据卡口核放单,运用智能化设备自动读取电子车牌号码、集装箱号、车载重量(电子地磅数据)、安全智能锁等监管数据,进行海关监管信息的自动比对、风险判别,完成车辆GPS运行轨迹自动核销、货物查验或者放行指令处置等卡口智能化管理作业,实现车辆分流、自动验放。

金融创新领域

允许境内融资租赁业务收取外币租金

在金融创新领域,根据《方案》,金融租赁公司、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及中资融资租赁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时,如用以购买租赁物的资金50%以上来源于自身国内外汇贷款或外币负债,可以在境内以外币形式收取租金。

事中事后监管

入境展品实行口岸核证直接放行

事中事后监管涉及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广实施“信息共享和综合执法制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和经营异常名录制度”“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制度”“完善专业监管制度”、建立“集成化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实施“会展检验检疫监管新模式”“进口研发样品便利化监管制度”8项举措。

其中,将推广实施“会展检验检疫监管新模式”,对需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的产品实行“入区登记、展后区别监管”的监管方式,无需办理《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会展结束后,退运出境的展品采取复出核销的便捷措施,销售、使用的展品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有关规定办理。改口岸查验为场馆集中查验,对入境展品实行口岸核证直接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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